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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贿赂和腐败政策

1.0 引言

1.1 AMS Advanced Material Berhad(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集团”)致力于遵循高标准的道德、道义和法律商业行为。公司要求集团的董事和员工在所有业务活动中均应以专业诚信的态度行事。
1.2 本反贿赂与反腐败政策及程序(“ABAC 政策”)旨在防止集团在业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贿赂及其他腐败行为及相关问题。公司还将采取适当且合理的措施,确保其业务不涉及腐败活动。
1.3 本 ABAC 政策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实体,包括所有董事、员工和代理人。
1.4 本 ABAC 政策应与集团不时修订的各项政策、程序、指南、手册及《道德与行为准则》一并阅读。

2. 目标

2.1 本 ABAC 政策的预期目标如下:
  1. 为董事、员工和代理人提供识别和处理可能出现的贿赂及腐败行为的框架;
  2. 制定董事、员工和代理人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的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指导方针。

3.0 贿赂与腐败的定义

3.1 贿赂与腐败
  1. 任何人或代理人以腐败手段索取、接受或同意接受回报,以诱使其在交易或其委托人/雇主的任何官方行为中做或不做某一行为。
  2. 任何人或代理人以腐败手段提供或给予回报,以诱使或奖励任何人或代理人在交易或其委托人/雇主的任何官方行为中做或不做某一行为。

3.2 回报
  1. 金钱、捐款、礼物、贷款、费用、奖励、有价证券、财产或财产权利(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经济利益或任何其他类似优势;
  2. 任何职位、尊严、就业、雇佣合同或服务合同,以及提供就业或提供服务的协议;
  3. 任何款项的支付、解除、免除或部分或全部清偿任何贷款、义务或其他负债;
  4. 任何形式的有价对价、任何折扣、佣金、回扣、奖金、扣减或百分比;
  5. 任何对要求任何金钱或等价物或有价值物品的宽容;
  6. 任何其他形式的服务或好处,包括保护免受已产生或预期中的任何处罚或不利后果,或免于受到任何纪律、民事或刑事性质的行动或程序的影响,以及包括行使或放弃行使任何权利或任何官方权力或职责;以及
  7. 任何有条件或无条件的回报提议、承诺或保证,其意义与前(a)至(f)各款相同。

3.3 回报可以采取现金、礼物、经济利益、诉讼权、财产、特权、薪酬、贷款、费用、奖励、礼遇或任何其他类似优势的形式。

4. 礼品、娱乐与招待(“GEH”)

4.1 本 ABAC 政策并不禁止正常的商务招待,并鼓励在商务场合中给予或接受礼品或娱乐时,运用良好的判断力、酌情处理和适度原则。
4.2 礼品、娱乐与招待的做法在不同文化中可能有所不同;然而,任何给予或接受的礼品和娱乐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给予方和/或接受方在此事宜上的政策,并须符合当地风俗和惯例。
4.3 所有给予或接受的利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4.3.1 价值合理
4.3.2 性质上不频繁
4.3.3 透明公开
4.3.4 不得用于影响或获取不公平优势
4.3.5 尊重且符合习惯
4.3.6 合法且有正当理由的商务礼遇
4.4 总体原则是,董事、员工和代理人不应以影响第三方获取或维持业务,或作为交换好处的目的,而向第三方接受或给予礼品。此外,不应接受奢侈或不合理的礼品或招待,因为这些可能被视为董事、员工或代理人试图为个人利益获取优惠商业待遇的行为。

5. 企业社会责任(“CSR”)、赞助与捐赠

5.1 作为对社区贡献的一部分,慈善捐赠和 CSR 举措(无论是以实物服务、知识、时间或直接财务捐赠的形式)都是可以接受的。然而,董事、员工和代理人必须确保这些捐赠和贡献不被用作掩盖腐败行为的手段。所有捐赠和贡献均须事先获得执行董事的批准。

6. 记录保存

董事、员工和代理人必须申报所有接受或提供的礼品或招待,并将相关详情提交至各自的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7. 遵守法律

7.1 集团将在其运营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内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和规章制度。董事、员工和代理人应了解并遵守2009年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案(包括其任何修正案)。集团保留将任何涉嫌犯罪性质的行为或活动报告给警方或其他相关机构的权利。

7.2 无论董事、员工或代理人是亲自行贿,还是授权、协助或与他人合谋违反反腐败及反贿赂法,他们均将承担相应责任。

8. 违规行为报告渠道

8.1 鼓励集团的所有员工、业务合作伙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通过便捷且保密的可信报告渠道,本着诚信精神报告任何涉嫌、企图或实际发生的腐败事件。书面投诉必须使用附录 I 中规定的反腐败报告表或可从网站 amsmetal.com.my 下载的举报表格进行,并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发送:

电子邮件: [hrmd@ams.com.my]